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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申报涉电资质时,是否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由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发布时间:2022-12-27

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资质中的市政公用工程、园林景观,古建筑工程承包资质中的风景园林职称如何认可?

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资质中的市政公用工程可用市政工程认定,园林景观可用园林或景观认定;古建筑工程承包资质中的风景园林可用园林认定。


问:企业在申报涉电资质时,是否要求提供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人员由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答:不要求。


问:企业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的业绩有什么要求?企业申报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方面其他承包资质升级事项,如装饰装修、建筑机电安装、地基基础、建筑幕墙等资质,申报的本市业绩有什么要求?

答: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491号),企业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的升级业绩应当是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项目。

企业申报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方面其他承包资质升级事项,如装饰装修、建筑机电安装、地基基础、建筑幕墙等资质,申报的本市业绩应当是经市或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备案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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