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工程业绩信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2021年1月,湖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工程业绩信息工作的通知》指出:
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须保证填报的包括业绩项目及项目技术指标在内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项目符合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相关工程建设资料齐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书面承诺书。业绩项目应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数据等级标记为A级(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工程项目。企业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一级以下(不含一级)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下资质的,业绩项目数据等级一般应在B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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